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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基本情况
-
51010054211804行政许可
-
承诺件窗口受理
-
注册登记股法定本级行使
-
12345028-36333111
-
四川省-眉山市-仁寿县-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街道-8号,详细地址:(眉山天府新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楼);
-
不可通办
相关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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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律法规名称 | 法规类型 | 条款 | 条款内容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个体工商户条例 | 行政法规 | 第十条 |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,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,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。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,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 |
| 流程说明 |
|---|
| 受理 -- 》 审查 -- 》 决定 -- 》 制证 |
流程图
无
| 序号 | 审查内容 | 审查要点 | 审查标准 | 审查依据 | 注意事项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无 | |||||
-
是否收费1
- 符合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-
是否预约不可在线预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