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
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姓名变更登记

5
(0人参与了评价) 查看评价 >
  • 办件基本情况
  • 相关常见问题
  • 申报材料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办理流程
  • 审查方式及标准
  • 收费标准
  • 前置条件
  • 预约办理
  • 备注

办件基本情况

  • 51010054211804
    行政许可
  • 承诺件
    窗口受理
  • 注册登记股
    法定本级行使
  • 12345
    028-36333111
  • 四川省-眉山市-仁寿县-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街道-8号,详细地址:(眉山天府新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楼);
  • 不可通办

相关常见问题

  •     在线咨询
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签章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样表(空表)
经营者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申请书》 无 原件 纸质 鲜章 必须 下载
姓名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无 复印件 纸质 —— 非必须 下载
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 复印件 纸质 —— 非必须 下载
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(原件遗失的,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) 无 原件 纸质 —— 必须 下载
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款 条款内容
个体工商户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,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,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。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,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
流程说明
受理 -- 》 审查 -- 》 决定 -- 》 制证
流程图 无
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
无
  • 是否收费
    1
  • 符合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  • 是否预约
    不可在线预约
Top